消防知识:关于泵组式灭火系统是否可以与其他灭火系统共用水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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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pmof228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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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8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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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知识:关于泵组式灭火系统是否可以与其他灭火系统共用水源?
消防知识:关于泵组式灭火系统是否可以与其他灭火系统共用水源?
泵组式细水雾是否可以与其他系统共用水源?
不可以。
根据细《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》 GB 50898-2013要求,泵组系统应至少有一路可靠的自动补水水源,补水水源的水量,水压应满足系统的设计要求。当水源的水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,泵组系统应设置专用的储水箱,其有效容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.4.20条的规定。
泵组系统需要有能不间断自动补水的可靠水源,水源的总量、水质均能够满足设计要求。当泵组系统补水水源的水质或水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,要设置储水箱来储存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。
泵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水质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GB 5749的有关规定,泵组系统的储水箱要能避免与其他灭火系统的消防水箱合用。
细水雾灭火系统对水源的维保要求与其他系统的要求不一致,也导致其水源不能与其他系统共用。
细水雾灭火系统储水箱应每半年换水一次,储水容器内的水应按产品制造商的要求定期更换。应每年对系统组件、管道及管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并应清洗储水箱、过滤器,同时应对控制阀后的管道进行吹扫。